各系(部)、处(室):

 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1〕45号)的精神,结合我院教学实际,经研究,现将2012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调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 放假时间

 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其中,4月28日(星期六)补4月30日(星期一)的课。

  二、注意事项

  1、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人员值班,并报院办秘书科备案。不能放假的岗位及个人,由其主管领导安排。

  2、各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,保卫部门要加强安保工作,若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  3、外出的师生要注意旅途安全。

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